提供劳务者受伤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08 19:10:12
问题描述:
甲在乙经营的水泥砖厂做工(计件付酬),乙同时经营水泥销售。丙因建房向乙购买水泥,双方约定水泥单价及装卸价格,由乙负责运输。同时乙将与丙约定的装卸价格告知砖厂工人,甲表示愿意以这个价格装卸。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场地、下雨、甲的不小心,甲受伤腿骨骨折住院治疗,并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问:1、该事故责任是否要划分?该如何划分?根据什么法律原则?2、丙是与乙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自行承担补偿责任?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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