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怎样维权呢?
更新时间:2011-11-02 13:28:43
问题描述:
1996年9月1日至今,我一直在X中学做校医。在这期间签了一次10年劳动合同,2007年12月27日,又签了2次协议,协议规定一月给我600元,当时说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我工资的,2010年12月31日,签的协议到期了,我去找学校,要求继续签订协议,学校坚决不签了,也没给我书面解聘协议,到今天2011年11月2日,我还在沙集中学工做,可是一分钱工资也没给我,我找了领导几十次,要他给工资,他说,因为有以前的协议他不撵,现在不能在医务室干了,必须到食堂干,校长说,食堂是承包给后勤主任的,与学校没有关系了,他意思就是,我到食堂干,把原来和学校的劳动关系,转成雇佣关系,与学校脱离了。我没上他当,就没去,已经近11月他一分钱也不给我,就说,要干就去食堂。我原来签的协议规定,别的学校给多少钱工资,沙集中学就给我多少钱,别的学校给交养老保险,沙集中学就给我交,现在别的学校工资,都是800元,人家合同到期以后,又续签了,我是没有一分钱,我能要求劳动仲裁吗?要求学校给予双倍工资赔偿,和不干以后学校应该给我经济补偿。劳动仲裁,我胜诉的把握有多大,还有,如果学校不执行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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