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人流术后,次月发生宫外孕致左输卵管切除!
更新时间:2011-11-01 11:03:50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1年8月25日,在青海省**医院,经尿检HCG阳性/阴道镜B超检查,诊断为孕40+天,宫腔内可见大小约1.5*109cm孕囊。因前期服用了避孕药需行人流术。2011年8约25日行“静脉麻醉无痛人流手术”。病历记录手术顺利。遵医嘱术后抗炎治疗3天,一周后(2011年9月3日)复查,B超显示未见异常。此间,花费医疗费2000余元。
2011年9月6日,因家父病重,本人由青海返回昆明。2011年9月22日01时20分腹痛、腹泻伴肛门坠胀感、阴道出血(误以为人流术后月经恢复),休克4次。急诊送入云南省**医院。2011年9月23日诊断为:1.左输卵管壶腹部妊娠(流产型);2.失血性休克;3.中度失血性贫血。全麻下行“左输卵管切除术”。多番治疗恢复后,2011年9月30日出院。此间花费医疗费用11300元。
事后,经由在青海的朋友电话联系西宁**医院,电话中咨询医生否认“误诊/漏诊”。称上报相关领导,未果。本人也因家父病重住院、去世,加之身体虚弱未能亲自与医院进行联系。
不知此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相关事宜请律师给予解答!
为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