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债权?
更新时间:2011-11-06 07:15:41
问题描述:
砖厂法律咨询
A砖厂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有限公司)的生产粘土砖的有限公司(甲为法定代表人,即我哥),砖厂建立初期甲和乙共同出资建设厂房(甲投资150万,乙投资50万,出资方式以各自购买生产设备,然后放到砖厂进行生产),双方口头协议合伙经营(无合伙协议,乙只有一张甲给的单据“今收到乙方单据50万元,签字:甲”),在生产期由于发现砖厂利润较高,因为收营业款的问题发生矛盾(刚开始甲负责收货款,乙担任发货员,甲乙双方都在发货单上签字,由于沟通不善,后期乙感觉甲将货款独吞,故乙抢着收钱,无奈之下,甲只能为发货员),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现在甲坚持认为此设备款不是合伙款,而是借贷关系的款,双方都无再合伙办厂的意愿,都想将对方的资金退还,并自己单干,在无奈之下,甲于今年7月底将砖厂停产,但是砖厂库存有将近7万元左右的砖,乙方在8月至今将砖全部卖完,不让甲方的相关人员签字。
1)问该企业的性质该如何认定:是个人经营企业还是个人合伙企业 ?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债务债权?
2)双方在经营中产生分歧,现双方要分手,乙方可否凭借初期的投资抢夺企业的独立经营权。而甲方该如何稳固自己的经营权并剔除乙独立经营?
3)现在甲方和对方相互协调未果,想用法律的途径起诉乙,但是具体的起诉名称怎么写?
4)乙强行在不让甲签字的情况下将砖出售,是否构成侵权或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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