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企业只支付丧葬费不支付抚恤金合不合法
更新时间:2011-10-29 22:52:22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中铁一局员工,1964年由部队转业至中铁一局二公司工作,1994年退休,每月领取几百元的低微生活费,到2010年涨到每月1600元工资,我父亲于2011年9月5日病逝,下报我父亲单位后,10月份单位通知只有3500元丧葬费,母亲每月能领到一点低微的生活费,我在网上查询类似情况应该有本人10个月的工资作为抚恤金,请问企业只支付丧葬费不支付抚恤金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办。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