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赔偿
更新时间:2011-10-29 17:05:52
问题描述:
丈夫在我怀孕期间出轨,被发现后承诺与对方分手但至今仍偷偷有联系。从发现至今已过去7个月,我无法继续忍受丈夫的不忠,想提出离婚。宝宝只有4个月,我希望小孩抚养权归我,现有房产归我,同时对方一次性支付一笔赡养费给我,然后与这个男人永不再见。我只有他和小三偷情、上床后以及后来所谓的分手后的大部分聊天记录、短信。现有的房产是我们婚前凑钱共同购买的,但是在婚后才加入他的名字。07年买房时除了银行贷款,还欠下约20万债务,目前还清一半,剩下未还的有一大部分是我父母当时借出的。在2010年之前,我的工资一直是他的两倍,到10年起他的收入才与我持平,但是我并不一定能举证这2年多的时间里我是债务的主要承担,是否很难获得房产的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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