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连带责任问题
更新时间:2011-10-22 17:58:48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2月21日我二舅驾起亚车调头时被一辆奇瑞撞到了副驾驶那边的门,副驾驶的人是我二舅的朋友,当场死亡,我二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也去世了。当天我二舅是陪朋友办事的,办完事又出去于是发生了车祸。
车子是我二舅买的,但是当时上户时身份证不在手边,所以用我大舅的身份证上了户。但是车子一直是我二舅开的。结果副驾驶那人的家人将我舅妈和大舅以及奇瑞车的驾驶员和车主告上了法庭,要求我大舅负连带责任,进行赔偿。法院一审判决我大舅赔偿死者家人各种损失共计27万余元。我大舅不服上诉。
我二舅的离世给我们家人也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我大舅再因此遭受经济上的赔偿我们真的接受不了。当天是那个朋友把我二舅从家里叫出去的。
在这里我想咨询下大家,我大舅是否应该负连带责任,该怎么负?
出事时我二舅的强险和非强险都有,而对方什么都没有。事故责任认定我二舅70%的责任,对方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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