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婚前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更新时间:2011-10-22 14:57:48
问题描述:
婚前协议书
甲方:XX X 身份证号:XXXXXX...
乙方:XX X 身份证号:XXXXXX...
甲乙双方意结良缘,愿登记成为合法夫妻,由于双方均为再婚,且各有子女,而甲方早已决定日后由其与亡妻之子陈XX继承其当前名下房产及股份(下有列明),为避免日后甲乙双方在财产上产生纠纷,现双方就甲方当前名下房产及股份理智协商,达成此份协议,其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当前名下房产及股份:
1、XX市XX区XX村X排X号楼房。
2、XX市XX份合作公司股份一份,证书编号:XXXXXX。
上述所列财产,日后均由甲方与亡妻之子陈XX继承,不因婚姻存续而改变陈XX的继承性质,更不因结婚而列入夫妻共同财产,对此乙方需明确。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由村委保存一份为证。
此协议自甲乙双方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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