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问题
更新时间:2011-10-18 12:05:18
问题描述:
我一朋友A于1995年被其朋友B的朋友C借走人民币30万元,朋友B为担保人。资金借贷期间,债务人承诺以10%的年利息支付给债权人,债务人随时可索回被借用资金,期间债务人手写借条一张给债权人,声明借用资金相关事项,并有包括担保人的三方签字。之后债务人在5年后即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本息,我朋友A多次通过担保人帮忙追索债款,但均未成功,债务人C于2004年以承办了一项工程为由,承诺2年内以工程款偿付之前借用的本息,并重新手写一张借条。但之后并未兑现,再多次通过担保人追索债款后未成功,担保人以无法帮忙追讨为由,拒绝协助追讨债款。请问上述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借用资金?担保人应承担何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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