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能得到法律制裁吗?
更新时间:2011-10-16 07:12:45
问题描述:
我,女,85年生,大专,服装店店主。八月的某一天,我像平常一样在店里工作,郑某来我店里消费,找我要电话,此后追求我,约我出去,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感觉这个男人单身,各方面也不错,我也会考虑接受,某晚在酒吧喝完酒他借口喝醉要我送他上楼,进房间后对我实施强暴,事后说是因为太喜欢我,希望我做他女朋友,我也就认了,在一起一段时间我也偶尔感觉有点不对,每次他都用各种谎言来哄我,此时已知道知己怀孕,9月22号那天我感觉他又不方便,便再次提出分手,关掉手机在家睡觉,晚上10点左右回店铺关店,他便来我店铺说有事对我说便接我出去,然后带我去酒吧,中途一直拉住我不让走,离开时郑耍无奈说喝多开不了车不让我走要我送他回家,便发生车祸 ,撞到树上,我重伤,他什么事也没有,由于我在医院这几天一直悉心照顾,寸步不离,我两脚骨折无法掌地,都是在床上照顾我的大小便,医院环境不好,没有比较好的病房,晚上便推轮椅或背我去附近的酒店休息好,一大早又背我回来打针,我身体承受着病痛,便没想和他感情上的事了,28日,他手机响我接到才知道是他老婆。才知道被郑骗了。我悲痛万分,在病床上伤心到痛哭,精神几近崩溃,郑便安慰我不是她说的那样,他们没有感情了,只是女人用小孩要挟不愿离婚,不告诉我是不想失去我,一直很痛苦。 晚上9点多我心情稍微平复,他便提出差不多该休息了,便用轮椅推我出去酒店了,最畜生的是这次没想到他要和我强行发生性关系,我身体都如此虚弱,下午在医院还哭的胸口剧烈疼痛,我对他说他的事没处理好不要这样对我,无论我怎么哭求他我很痛苦他还是继续,直到累了便睡下,我两脚骨折走也走不了,腿根本没办法走路,只能强忍着,到第二天早上他没有送我去医院,那天没有挂瓶,而是继续强行和我发生性关系,一共四次直到下午5点左右才离开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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