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定金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1-10-13 23:03:0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购房的一些问题。我于2010年4月定了房产公司的一套住房,并交了定金五万元,但是房产公司只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收现金五万元,其他没有任何标注。他们让业主又签署了一份会员单,但是只有一份,没给我们。公司口头承诺在2010年8月开盘,但是因为他们拆迁遇到钉子户,开盘时间推迟到了现在。2011年10月20日,房产公司通知办理购房手续,价格定到4600/平方,比当时的价格上涨了1300元左右,我们现在找到房产公司,他们说当时没定价格,只能按现在的价格销售,而2010年3月17日时,他们发了信息给我,上面写均价不超过3300至3400元,信息现在仍然保留在手机上,但发信息的那个手机号码已经是空号了,显然,他们做了处理。他们现在解释说当时交的五万员只是会员费,没有定房价,遇到这种问题,请问 律师,我能起诉房产公司吗?胜算有多少?希望 律师能提供帮助。我们当时交定金的业主有三百多户,期盼 律师指点迷津。感谢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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