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的首付能拿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2-04-15 20:31:36
问题描述:
为了今后少付贷款利息,误以为在首付时要确定贷款额,因此将30%首付付成60%,然而,因为楼才造了一二层(总高26层)开发商可能要在半年后才要求你正式办贷款,因此这期间我们等于损失七八十万的利息款,因为已经付了首付,且签了协议,协议上写了我们付的金额,按协议规定是应该在签订后一二个月内办好房贷手续,估计是开发商也有违规吧,说是要到造房层数到三分之二银行才会放贷的。我们与开发商谈,不肯退多付的,最多给我们以后延期1-2个月办房贷付掉余款,请问律师,我们能依法要回多付的30%房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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