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更新时间:2011-10-13 20:00:33
问题描述:
我42岁,05年离异的。在网上认识的,男方是启东的,我们相亲是他送货到南通,在市里开的房间,意会的地址不一样,令我走了好多路,他穿的宾馆里一次性的拖鞋在大厅里等我,我本不愿上去,他说上去换一下鞋聊一会儿,就下去吃饭,没多想就上去了,我坐在椅子上没有五分钟,就把我拉到床上说看看电视,接着强行亲我,我反抗,他干脆就把我按在床上,他很粗壮(本就是干力气活的,后来才知道),一只手抓住我两只手按在我胸前,我跟他求情哭了他跟本就不顾,电视机开得很高,俩只脚踢也没有用,本身我一条腿断过,当时,我吓死了,事后他说真的很喜欢我,想要我做他老婆,还说了很多承诺的话,想报警又矛盾,想想也许人家是真心的要对我好,再说,在我家附近,报警了我也不好过,想想不对头,看机会溜了,接着给我电话,我说明了一切,叫他不要再给我电话,可他一直给我打,手机欠费都不敢去交,他打不通就给我冲了100元话费,他又说了很多看似很诚恳的话,说每月给我3000元生活费,就我给他一个账号,也许有点感动,想想他虽然长得很不理想,但这样真心的对我好也是难找得到的,于是我答应嫁给他,于是有了第二次见面,在我家,由于我的心并不真正的同意,由于我的坚持,我们每月发生任何行为,他把钱拿了出来,说先给我1000让我买买衣服,我也没有要。第二天早上他回去了,接下来好多天天天给我电话,我不接电话,都放黑名单了,但他还是天天打,我又一次被感动,接了他电话,我不想伤害别人,多次跟他说明我的心意,可他承诺依旧,叫我给他账号他给我汇钱,但我还是有点半信半疑,就试探性的说,如果你能坚持一年半载的每月给我3000元生活费,那时我就跟你领结婚证,他答应了很爽,第二天我就真的给了一个账号,让他看着办,他没有行动,接着我干脆打了他电话,说国庆假日我要去街上买买。于是给我汇了1000元。接着她第3任老婆(在他家共同生活已经4年左右了,没有领结婚证,),给我打来了电话,她告诉了我一切,说他爱在外面找女人,告诉了我他家里的,和他的工作状况,我很不能接受,于是他再次打电话来我表明了我的态度,然后再也没有接他的电话。他几乎天天给我打电话,我放在黑名单上,他发来信息给我账号,要我把钱还给他,说是我提出跟他分手的,他离婚了,若不把钱还给他,就让我好看。
律师;请问,他的这些种种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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