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儿子在父母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妻子(赠与时房产证还未办理),后妻子用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并提出离婚,男方父母对此提出异议,提出应撤销赠与,房产归男方父母所有,请问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1-10-13 11:48:20
问题描述:
婚前男方父母单独出资购房,婚后儿子在父母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妻子(赠与时房产证还未办理),后妻子用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并提出离婚,男方父母对此提出异议,提出应撤销儿子的赠与,房产应归男方父母所有,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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