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受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1-10-12 13:52:47
问题描述:
你好,我父亲在合肥一工地帮忙干活,属于临时工性质的。一次在工地上走的时候,被后面上来的挖土机的机械臂转动的时候扫到大腿摔倒造成手臂肘关节骨折。当时工地的一个负责任和挖土机的司机把他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现在已经做完手术准备出院。但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因为父亲的手臂需要二次手术,且医生说收入费用大概一万一千元左右。但工地上只愿意一次性赔偿一万五千元。或先赔偿九千元,等到二次手术时再给他打电话,他再来支付手术费。但是我们担心到时候找不到人,所以要求一次性赔偿两万元。
由于不清楚合肥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到底应该索赔多少赔偿才合适。希望律师给个指导性意见。谢谢!
另外,想咨询一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走法律程序的话。由于当时对方态度很好,我们也没有报交警,也没有保留什么有价值的现场证据。那会否影响到最后的结果。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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