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对我非法拘禁。。我为自保砍伤对方一刀。
更新时间:2011-10-12 11:40:15
问题描述:
我欠人家开设赌场七千元。。 在归还只有二千时。对我提出要欠钱二个月。。加收二千八百元利息。。我不答应。后发动社会上的打流人员。。找我。 找到后对我进行限制人生自由。。 并且我去什么就有专门的人跟着我。。 跟了我快十多个小时后。。 我实在被逼急了。。 拿刀砍了对方一刀。。手上。。但伤势不是很重。。 请问如果对方报警。。对于我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然后对方是不是一样。。会被追究开设赌场罪。和非法拘禁罪。。。。补充一下。。 对方看守我的人。一直都带着刀。。看守跟着我的。。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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