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留下的钱是否算共同财产,能用于偿还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1-10-13 10:05:49
问题描述:
之前的问题:丈夫死亡后,留下一笔未结算的建筑工程款和大量在建筑工程中所借的债务,工程款金额小于债务金额,这笔工程款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妻子能否要求先分一本的共同财产,再把剩下的钱用于偿还债务。补充细节:建筑工程是由丈夫承包,妻子没有工作,协助丈夫的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所借的债务有的是由丈夫所借,有的是由妻子所借,妻子所借的钱大部分是由亲戚中借得。现在丈夫因病死亡后,工程尾款尚未结算,丈夫方的债主上告要由工程款抵还债务,请问这笔工程款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妻子方的债主是否能由这笔工程款中获得债务赔偿?即这部分钱是否能用于偿还夫妻双方的债务?在这个问题上,妻子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渴盼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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