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10-11 11:48:02
问题描述:
本人于09年3月入职该企业,09年4月份企业要求员工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签字后公司就收回了,既未签字盖章也未返给员工一份;当时有少数员工没有签,我就是其中之一,10年4月合同期限到后也未续签。鉴于此,本人是否可以主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能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那么又是否有一年的实效一说?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