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能否在承租期内将租赁房屋无偿借与他人使用?
更新时间:2011-10-10 14:13:1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陇南市租有一处房屋,通过朋友介绍,在承租期内将该房屋无偿借给该朋友的朋友,后我因事外出一个多月,等回到陇南时发现该朋友的朋友已经冒充房东的名义,将房租租给第三方,且收取了第三方一年的租金。此二人目前已经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我先是配合第三方报案,积极寻找那两个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立案追查当中,但是我的租期还差两个月就到了,我希望和第三方协商,先将我的租房收回,但是第三方死活不肯,无奈之下,我打算起诉法院,可是法院立案庭的同志却反复强调我在此事中的过错问题,不愿给我立案。请问律师,我能否在在承租期内将租赁房屋无偿借与他人使用?如果我要起诉,作为承租人,是否有权在承租期内收回租房?我的主张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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