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1-10-10 07:20:46
问题描述:
我与他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母亲与姐姐都说有房子给我们,但房产名字是他姐夫的,说等房子拆迁时,我们领房子时在把房产证名字改成我们的。2001年结婚,2004年房屋拆迁后,至今在外租房居住。2004年我因宫外孕造成无法生育,至今我们也没有孩子。2009年新楼房下来了,我们去要房子,他姐姐说让我们给他15万元,才把房子给我们。此事过后,我们俩一直为房子的事情不断的生气,有时候还拿我不能生育的事情来伤害我。今年3月份的时候,他就提出说他活的累,压力大,承受不了,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等等为借口离婚,我没有同意。到现在今年8月份他提出跟我离婚,离婚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不能生育;还有就是没有感情等等原因。我至今怀疑他有外遇,但我没有证据。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否要求男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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