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权收市场管理费吗
更新时间:2011-10-08 08:36: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某县沿路门面房的汽车配件个体户。(后面是钢铁市场)
今天有未穿制服的人上门发了一个《钢铁市场管理费收费通知》
内容大致如下:
由于美化市场环境、管理市场、和你户租赁市场设施、定收取你户2011年钢铁市场管理费300元x12个月共3600元。于10月10号到村大队部缴纳。逾期每天按年费5%收滞纳金,拒交的联合城管上门收取后果自负。
我当时就问根据哪条哪款收取这么多钱?再者我是路边个体户,也不是钢铁市场的,凭什么收?他们说历年都收。当时说现在给钱可以免去600元零头。
我说老板不在,他们说明天在来。
这个门市我才接手一年,问了原老板说有这事。
请问这个3600元我该交吗?
08年9.1号国家不是取消管理费和禁止变相收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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