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款是否应由我偿还
更新时间:2011-10-07 10:24:15
问题描述:
妻子患癌症期间曾经收了别人5万元钱,并打了收条:“此款系土地整理项目前期投资款,若项目不成,由我负责追还此款,利息一分。”
此事我并不知道,妻子死后当事人找我要钱,请问律师此款是否应由我偿还?当事人现在已经起诉,若法院判由我还款,由于妻子患癌症4年花费30多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一处房产已经卖掉全部用于治病,现在已经无共同财产,我个人婚前财产是否要拿来还债?婚前财产都还完后仍然不够是否我还要从以后的工资收入中继续偿还?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