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人轻伤,没钱赔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0-05 21:43:15
问题描述:
我租来居住的单间,租了3个月,房东是二手房东,二手房东还雇用了员工,退房子的时候,是员工来退的,1 由于合同没写,员工向我每月收5元钱水的损耗,3个月,合计多收15元钱。2 电表用了一个多月坏了,新电表只有27度电,房东要收81度电,元一度。我跟负责房子出租的员工发生争吵,员工以不退压金为要挟,我被多扣了100多元钱,后来我每月交给房东10元钱的卫生费,员工要我打扫完了卫生才能走,我不愿意打扫,员工先打我,我还击,后来我被员工打成两处轻伤,员工轻微伤都没达到,我左手无名指经过两次手术,留下后遗症和功能障碍。
员工没钱赔偿,我提起民事附带刑事赔偿,把二手房东做为雇主一并告上法庭,但是证明他们成在雇用关系的只有我和二手房东另外一名员工的录音,法院说这个没有证明效力,现在没判,过几天宣判。
现在是员工就拿3万元钱赔偿,多了没有,可是我医药费现在以经花了3万多,到现在手都痛不能干活,还要做第三次手术,还得1万多,做完了手术只能去除后遗症,无名指第二节和第一节不能动功能障碍却不会好了。
我现在左右为难,让他坐牢吧,他是贵州人,法院执行的钱执行不了,不让他坐牢吧,三万元钱还我借钱治病的钱都还不了,请高人指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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