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要求分割,是否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1-10-08 15:46:14
问题描述:
你好:
我与妻子2004年夏认识,2005年国庆举行婚礼,2008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并获证(证上写的是“补”)
我于2004年4月按揭(首付4万)购买一套总价为10万的商品房,2005年4月开始按揭,现房子升值可值25万。
妻子无工作,全家就靠我一人的工资生活,很艰苦。我已连银行按揭款和私人外债现已钱13万,全是向爸爸和哥哥借的,没写借据。
我们夫妻关系本来很好,但在她娘家人的干涉下矛盾达顶峰要离婚,我同意离婚,但妻子既不认可我所欠债务,说没借据(我能说出没一笔钱的来龙去脉),同时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要求分割,连5岁的女儿也不管。
请问:一、我所欠的债务法律认可吗?(中国人谁向亲人借钱有写借据的?);二、房子是否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割?三、我们的婚姻时间法律是认可自2005年国庆起算还是2008年10月登记算起?
真心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有疏忽的地方也请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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