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架派出所这样处理是否公允
更新时间:2011-10-06 13:40:31
问题描述:
前些日子,我在自家楼下与一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之后动了手,后报警处理。打架中我们两人都受小伤。派出所将我们带回,先是对我拍照,采集指纹血样,对对方却无行动,后在我指责下给对方采了指纹,之后我知道了对方与派出所中人认识,之后派出所说要我交罚款500,不然就关我三天,现在我交了500后,派出所的罚款单据还没有给我,前两天又通知我说,对方要跟我协商解决,叫我赔偿对方1500元,此事就算完了。请问,在此案中,我有哪些权利呗侵犯,我可以主张什么权利,我应该怎么来解决这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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