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又重新又订立合同,原合同作废,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1-10-01 19:32:26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外企(挪威)公司工作,现在把所有股权转让给国内的民营企业,而转让以后又没公布过,员工毫不知情,只知道公司换人了,而现在的公司要求员工一周上六天班(每天8小时不给加班费),原来订立的合同作废,现在重新订立合同。我的问题是一周上六天班(每天8小时不给加班费)这样合法吗?原来订立的合同未到期又重新订立合同,这样合法吗?如果员工不愿意重新订立合同而被公司解雇这样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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