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0-01 09:12:20
问题描述:
经熟人介绍在房产局做房产中介的张三,我以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办理他项权证,借款8万元月息4分。约定3月后还款解除抵押再进银行贷款利息低,借故拖延6个月,张三主动要求做银行贷款业务,说朋友介绍最低的代办费用,撤来撤去手续麻烦,确自己很忙,同意并议好代办手续费用。后来叫去委托公证书签字时,问,银行贷款怎么要过户?你委托我办,不过户,怎么帮你贷款?签字时我望着公证员说,不会有问题吧?。
后来张三说银行贷款下来,给代办费过户手续等费用3万,和夫妻争执到天黑了,贷款资料情况不给看,张三说今天给银行贷款10万先打借条,明天再算账。之后的两次算账又急又气,夫妻俩逼迫马上还款,妻说不认账,说房产权证名字是他们的,有权处理房子。张三说没钱就打条子,免得房子没了。头晕烦闷。就给前借条10万,个人7万,共借款18万。出门都没力了。。。。自己家事办好后,对发生的感到冤屈,慢慢地了解,查询房产信息,备注。已注销。是什么意思?请律师指点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