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集体建设用地转让给个人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26 15:48:2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以前是乡镇农机站的站长,农机站被取缔之后我把农机站所有的加油站和土地买下了。因当时98年没有太多钱没有办国有土地,也没有把土地证改成自己的名字。只是和农机站签了个长期使用的协议。我想问一下现在能把土地证改成自己的名字吗?土地如果被征用的话,会是怎样的赔偿?还有当时签订的协议的是长期使用,现在土地改革会不会无效了?如果无效了,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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