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9-26 14:42:27
问题描述:
2011年8月9日我将面积约100平米商铺转让给史某XXX元,大定XX元。甲方(指我)不能将此房再转让给他人,剩余XX元与签字之日起意周内付清!
(因为我的房是大门脸,当时用不了所以用柜子和推拉门间隔租出去了一小间租金收到12月份.12月份后他要用房就不要收人家租金就可以。这事情他是知道的。我也有证人能证明他知道,而且转让合同上写的也有)。
现在是无法协商退还多少定金,他起诉到法院了。
他的诉讼请求如下:
1.要求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
2.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3.涉本案的一切费用由我承担
事实已理由:
说我不具备有转让那一小间房子的权利。我的认为: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是包括那间的,因为那本是一大间房子。租金也是我交的。我转房只要经房东允许是可以转的。我和房东协议上夜是这样签的。(我的房子至今在空着)现在我想知道法院判决结果的可能性是什么?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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