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修基金缴纳以后房屋维修该找谁
更新时间:2011-09-29 11:41:1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天水市滨河西路24号院5253室的住户,由于我家楼顶年久失修,近两年来每逢下雨便有雨水从房顶流下。我家曾今自费找人维修过两次。而今年我们找到了2003年给梓裕物业公司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的票据。我想梓裕物业公司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跟义务来解决我家房顶漏雨情况。可是当我们拿着交款收据和相关手续找到梓裕物业公司时,梓裕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必须让我们再拿出一部钱份前来才维修,还要签订一份维修以后再跟他们没有关系的合约、原因是我们楼上些住户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即便要维修也要等到整幢楼统一维修。请问我现在要求物业公司单独为我家维修楼顶是合法权利吗?我们需不需要再支付费用,房屋维修以后我们该不该签订与他们在没有关系的合同,我听说维修基金是终身制的,再有,我们为这件事情已经跟物业公司交涉了近两个月,但现在一直没有结果。物业公司老板经常以不在为由推脱这件事情。上次交涉我们还发生了口角。物业公司老板态度坚定的告诉我他不管这件事情了。请问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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