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不作出处理,怎办?
更新时间:2011-09-28 17:02:47
问题描述:
陈某于2011年9月19日晚8时左右在309国道公路(抱管乡政府对门)边行走被韦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无照无照明灯、杀车失灵的破烂三轮车碰撞致颅脑外伤、额骨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脑挫裂伤、肺挫伤大出血、胃挫伤大出血、肾挫伤被膜下出血、右腹部挫伤、右膝关节软组织挫伤等,伤后立即送到州医院抢救,三天后脱离病危,目前病情基本稳定,但神志不清,记忆失常,CT照片大脑颅内结构改变。肇事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当晚公安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追捕肇事者,移交给交警部门,而且交警部门已经到现场进行勘察,当时没有采取任何处置措施,肇事者借口家庭困难无钱为由,不积极筹资解决医药和生活等费用,造成医药费用无法保障,影响受害者的正常治疗,并由受害者垫付医疗和生活费用,受害方用电话多次与交警部门联系,请交警部门协调解决,也无任何答复。至今交警部门更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回复,请问作为受害方怎么办?交警不出面怎么办?肇事者不出资医治受害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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