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代理办事会受法律制裁吗
更新时间:2011-09-24 15:52:1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个关系到个人的问题。
前阵子公司因为涉嫌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由于公司法人代表不在本地,难以前来。所以特委托我(我是该公司员工)去工商局接受调查。工商局出具的委托书内容如下,本单位在接收某某案件的调查中,授权委托代理人某某代为接收询问、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经营资料(凭证)等、证据资料、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等。委托人就是我。身份证复印件也提供了。
现在工商的一系列询问通知书、实施强制措施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以及最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已经下达,我并且签字。
由于公司领导种种拖延,导致中途有过一次惹怒工商处理该案件的队长,最后工商决定,把该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经济侦查大队去办理该案件。当时文件什么都准备签字移交了,最后在我们妥协后,放我们一马,不移交了。希望我们配合调查。
现在工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下达,我并签了字。但由于经营不善没办法马上缴纳全部罚款,我们希望罚款能够分期付款。并自己做了分期付款申请书。但是对方办案队长说,你们这个文书叫到我们工商领导,他有可能批,有可能不批。不批的结果就是,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经济侦查大队去办理该案件。自上次惹恼火后,他们局长不想管我们的事,并且他们说经侦也很关注这个案子。
第一个问题
那个工商的办案科长吓唬我说,万一工商局领导不批准分期交款并且移交经侦后,第一个把我抓进去拘留,罚款照样不少一分钱。说不想让我有污点。我想问一下,真会把我这个委托人给抓进去吗,第二个问题
根据我在公司领导那里了解,之所以分期,就想付了第一笔费用后。第一笔费用付清后,就想把公司给注销,第2笔费用就想抵赖不付了。我想问,万一公司注销了,第二笔费用不付了,工商会不会找不到公司,来找我这个委托人。毕竟我的住址身份证复印件他们全有。最后让我接受剩下的法律制裁呢?
麻烦各位帮忙回答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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