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27 11:17: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我是一个画班的老师,在2011年2月份山东艺考期间,有个人自称是东北师范的学生,能办理学生艺考证书,学生就交钱了,当时是我收的钱,一个学生收了3000,10个学生一共收了3万,然后我给了那个称能办理证书的人,她的要求是学生一人1000,我自己留了20000多,只给她了几千元钱,她给我写了一个9000元的借条,现在她证书没给办,我找不到她人在哪,只知道她在哪个学校,请问我可以去法院或是公安局告他吗?她的家庭地址和身份证号信息我都没有..胜诉的可能性大吗?都是现金交易的,没有借款凭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