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1-09-19 16:32:22
问题描述:
我家的房产当初在分家的时候是我父亲和我各持一半,但后来为了变更房主姓名便与我父亲公正了一份赠与证明,将户主改到我名下,现在我妻子要与我离婚,我父亲是否能先收回他的一半房产?(在公证时,我姐姐并未到场,是别人代签的)。|||补充说明:|||分家是在婚后发生的,被赠与人是我自己。|||明天就要开庭了,如果公证无效的话,我应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件事情?|||ps:我昨天接到传票,明天就要开庭,这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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