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咨询?
更新时间:2011-09-21 18:38:42
问题描述:
张三给车投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1年12月31日24时止,假如在6月25号张三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中,张某在交强险中赔偿对方财产损失2000,如果在9月12号中发生张某负全责的事故中,交强险中的财产损失最高2000是不是不用赔了因为上次已经赔过了?
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每次累积赔偿还是仅指单次赔偿不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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