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把我家的房子给他前夫,现在我还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1-09-22 13:17:10
问题描述:
我是农村人,因为没有哥哥弟弟,所以我前夫是倒插门入赘到我家的,我们家的住房是1998年建的,我和他2000年结的婚。婚后一年我生下了我女儿,在我女儿还不到一岁的时候,他就出轨了,因为我母亲是一个传统的人,以死相逼不同意我离婚,我和他就一直都处于冷战状态,他长期在外地打工,我在室里商场上班,孩子由我母亲帮我带。2004年的时候我们家在公路边盖了几间房子,开了间小商店,我父亲在那里经营,当时我们去申请建房的时候把我们的户口从父母的户口本里拨开来了,把他的户口迁移到了我家(因为土地30年不变,他在我们家没有田地),户主是我,但上级部门没有批准,我们家还因此被罚了款。2007年我母亲因为尿毒症去世了,我只好带着孩子和别人在城里合租了一套房子,平均每月要分摊400块左右的房租。就在这个时候我检查出得了慢性肾炎,每个月都要好几百块钱用于治病。去年10月份他从外地回来,向我提出离婚,因为想早一点摆脱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我们于2010年10月30日协议离婚了,孩子归我,他每年支付5000块抚养费,我爸爸经营的商店包括那几间房子归他(因为他家很穷,他和我离婚后连住房都没有,所以我心软给了他)。离婚后他也没有过问商店的事,他让我爸经营,他继续打工。没过多久,别人给他介绍了一女的,是我同学,她姑妈家就住我家隔壁,他们俩在一起后,她姑妈知道我们离婚商店判给他了的,就开始打商店的主意,先是到处传播谣言诽谤我,看效果不明显就挑唆她和他吵架,逼他从我爸爸手里把商店收回去给她姑妈经营。我现在自身有病,还带一个孩子上学,自顾不暇,如果商店被他拿走的话,我和我爸爸的生活就都成问题了。前几天我给他打去电话,希望他能考虑不收回商店,我们支付他租金,没想到他完全不顾及11年的夫妻情分,在电话里对我破口大骂,说商店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马上死了都不关他的事。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本来就属于我的东西,请问这可以吗?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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