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标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1-09-19 17:07:47
问题描述:
人经应聘于2011年2月22日到某公司上班,入职当天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至今公司未把合同文本交到我手上。当初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即可正式转正,我分别于4月15日和5月9日提交转正申请表,公司均没有明确说明情况,直到2011年5月18日公司告知我因为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请问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如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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