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偷盗,刑事拘留7天后被放出,公安电脑上最终结果显示是:警告。警告应该是治安处罚?
更新时间:2011-09-19 15:00:01
问题描述:
一切询问下来都说警告是治安处分。可以开无罪证明吗?警察不让开。说我是犯了刑法。但是未满16岁。所以给了治安处罚。这个合理吗?我感觉我未满16岁。按照未成年者保护法,未满16岁得偷盗行为不给予刑事处罚。。那我去公证所拿的无犯罪记录填报上明确写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那我明明没经过刑事处罚。。为什么不让我开无犯罪记录啊。我已经满足了开证明的条款啊。。 还有我还想再询问下,我知道这个事情肯定是已经记录在公安局的案底上了,虽然是治安处罚。但是会不会跑到我的人生档案中啊。。就是街道里的档案里啊。。我看他们都说只要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也就是吃过官司的人才会。那像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进人生档案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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