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11-09-18 19:35:29
问题描述:
我在一小区跟拆迁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签定房屋是一楼102室是75.77平米,每平米2600元.协商交易价格为:197000元整.押金为10000元整.拿钥匙时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款.可是,就在开发商处买卖双方拿钥匙办手续时,开发商把跟拆迁户协议拿过去一对照说:"楼层弄错了,顺手把拆迁户楼层调换一下?这一变,一楼102室调给另外户主了.一楼103室83.89平米就调给这个拆迁户.比以前多了8.12平米.这多出来8.12平米我跟拆迁户协商就按3000元的价格计算.可是拆迁户以前的房屋是75.77平米价格也变了,不按197000元.拆迁户就说:83.89平米的一楼103室房屋售价24万元.买就买,不买给退押金.请问:我以前签定75.77平米房屋价格有法律效力吗?我该咋解决?请帮帮我?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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