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离婚
更新时间:2011-09-17 10:17:48
问题描述:
2003年我朋友阿娟因丈夫外遇,离家出走住到娘家,由于心情郁闷,无法上班下岗,近三年得了精神分裂症,几次住院都是娘家姐妹交住院费,其丈夫从不探望,2003年分居至今,现在其丈夫提出离婚,作为二级精神残疾女人,她该怎么办,有一个儿子已成人,他一直住在自己的妹妹家,婚后有一套房改房,名字是丈夫的,她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问题补充: 在儿子上初中时分居,儿子一直跟着丈夫和公婆,离婚后谁来监护她,她儿子还是她妹妹,她住哪呢 。丈夫的行为属于遗弃吗?她本人父母已亡,儿子跟着丈夫过,自己无房,只能暂住在自己妹妹家过。法院会如何判案呢盼望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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