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制定位置采集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之后,照片信息是否应该立即上传。详细请进。
更新时间:2011-10-12 13:16:23
问题描述:
您好,在山东淄博市博山区派出所制定单位采集,照片之后,是否应该。立即上传。
采集人像单位为,制定单位。照片,脸部无遮瑕,无油污,穿着黑色上衣,正面平视。
身份证在06年8月3日签发,到现在银行不能在网上超找,我二代身份证的照片等,导致银行卡冻结,无法正常交易。
并且我在期间2次转移户口,先转到济南,又转回淄博。就算06年没有上传,第2次转移,第3次转移时为什么,没有给予通知?
请解答,1、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公安局构成渎职、无作为?
2、假如追究其责任,应该参照什么法律或者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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