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费是否需要补缴
更新时间:2011-09-16 11:51:20
问题描述:
原来我在私营企业工作8年,后来身体不适离职(未加入社保),休息一段时间重新在另一私营企业工作2年因视力问题离职休养(在此基间加入社保),现在我在集体单位上班,公司叫我按要求转移档案,可是我到原公司和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市人劳局问了,最终市人劳局说农民没有档案,是否可以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另一问题是第一个企业没有签用工合同,是否会因补盖入职离职表内公章承担补缴保险费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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