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此种情况有别于无证驾驶。此案如何应诉?
更新时间:2011-09-15 22:52:48
问题描述:
我厂一辆小货车在2009年发生致人死亡。负全责。保险公司在未能赔付情况下,被害人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判决赔偿原告(被害人)12万元。已执行。
2011年9月保险公司起诉 一、 驾驶员 二 、车辆被保险人。请求判令第一被告返还原告在垫付12000元,由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驾驶员驾驶证未过期,记分已满,持有合法驾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载明驾驶员的这一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故关系。
此种情况有别于无证驾驶。
此案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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