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多受一次罪,明明我女儿做介入的条件都达到了,算不算医生治疗不当,算不算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1-09-17 13:25:05
问题描述:
我女儿有先心(pda),九个月的时候带她去**学中心做了介入手术。一个月后复诊,先做了心脏彩超,报告单上写左肺动脉不能显示,建议进一部检查,结果2天后做了增强CT,医生看后和我说要做外科手术把封堵器取出,因为当时主刀医生选择了带边的封堵器,正是这条边把左肺动脉挤的变窄,血流量少会影响发育,在用介入手术把它取出会有把血管弄破的危险,当初选择用介入就是不想女儿受苦,结果还是要多受一次罪,明明我女儿做介入的条件都达到了,就因为医生选择封堵器不当,要重新在开刀,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生治疗不当,算不算医疗事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