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给员工上三险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13 22:57:20
问题描述:
我于7月4日向老板提出辞职,于8月14日离开公司。公司发放工资为一月压一月(如:6月份发4月份工资,7月份发5月份工资),所以,公司压我一个半月工资。本人从1月24日起工作一直到8月14日,期间没有签订合同,公司从5月份起为我上三险,每月缴纳134元。前几天,我去公司领7月份工资,公司说从7月份起保险全部由我个人承担,每月共计516元,而我觉得我只应承担我个人应缴的134元,剩余382不应该由我承担。可公司方面认为我工作不满2年,对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7、8月份保险由我个人承担。 应不应该7、8月份的保险由我个人承担?工资在平谷总公司发,而我在通州上班,那我应该去哪里反映情况呢?我任职的岗位现在还没找到人上班,而我当初离开是老板同意的,可现在没人老板却怨我。我用承担责任么?可否说一下相关法律。谢谢!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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