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人后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1-09-13 10:37:42
问题描述:
昨天在小区骑自行车撞到一个人,对方无外伤,也没有撞到头部,陪对方去市级医院急诊后,医生说撞伤处会淤青,肌肉会疼痛约一两周,只要多休息少提重物,过一两周身体会自行恢复。我们主动询问医生是否需要配药或者拍片,医生都说没必要。我们支付了急诊的费用和交通费。
对方现在撞伤处出现淤青,要求再去更好的医院检查。我们愿意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请问:
1、如果对方提出别的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全身检查,脑部检查之类的,我们该怎么办?
2、除了医药费之外的赔偿要求,我们要接受吗?(对方的情况不存在误工费、护理费等问题,基本生活并不受影响)
3、我们双方是否需要签订协议?以免日后对方不断索取赔偿?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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