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出现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5-04-14 06:07:01
问题描述:
我于本月6日在杭州某房屋买卖中介公司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我是卖方。签署当天买方交了两万意向金,第二天追加了三万意向金。合同中有一条是卖方的原始三证委托中介公司办理,办证所需税费由卖方自行承担。协议中写明买方同意于05.5.20前支付首付(前提是卖方原始三证办出)。若买方在此过程中违约,买方意向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则赔五万给买方。中介则收取10%居间费用。
我想问,如果5月20日之前中介没有把我们的原始三证办出,那我方是不是就违约了?我们的原始三证是委托中介办理的,那违约金是中介付还是我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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