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被害人夫妻关系不合,被害人妻子提出结束不正当关系,验伤报告为轻微伤,请问如何量刑?
更新时间:2011-09-11 21:44:41
问题描述:
江某,男,36岁,勾搭被害人妻子,为姘夫,造成被害人夫妻关系不合,分居,被害人未与他有任何接触,被害人妻子提出结束不正当关系,江某威胁要杀被害人及其子,要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并于一日下午手持木棍在闹市区殴打被害人,并威胁要杀被害人,敲坏被害人车辆,经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定损为8400元,验伤报告为轻微伤,现已开出刑事拘留7天的单据并关押,请问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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