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以及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1-09-09 12:43:23
问题描述:
今天我刚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写得很草率。
主要就是以下四条:
一、 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务债权的处理
1、现有财产有男方享有,女方不要求分割。
三、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
1、双方经协商,女儿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承担,女方不再承担。
2、女方有每周两天探视权。
四、子女的送养问题。未经非抚养方的同意,抚养方不得擅自对子女进行送养。
我想问下此协议书有效吗?在协议书中,我要求每周两天探视权,但现男方要将孩子送到他父母那抚养,他父母与我们现在住在地方很远,估计一年也见不了几次,而且我也不放心。我现又想要回抚养权,由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不知道能不能行?目前我的情况是,自从生了宝宝后,我就一直在家带宝宝,没有收入,现宝宝只有8个月,而男方工作还可以,也有固定收入,但他因为要上班,没办法带宝宝。我在生宝宝前,都是做自由翻译,无固定工作单位,这样的情况,我能要回宝宝吗?我们已离婚了,并已签了离婚协议书,当时也是一时气急,协议书没写详细。我能要回抚养权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