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
更新时间:2011-09-08 10:26:05
问题描述:
我有商业用房400平方房屋,领取旅馆经营营业执照,由2009年7月1日承包给别人经营,到2014年6月30日到期,在承包合同中写明:乙方现承包租赁的房屋、场地如因古镇开发规划、国家拆迁、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必须服从,按甲方通知限期退出,乙方不享受房产、土地的经济赔赏费和其他经济补偿费。凡乙方投入部分或合同未到期的损失均与乙方和拆迁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汲。
现在因古镇规划拆迁了,对乙方补偿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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